想咨询一下,公司未经员工同意变更员工工资组成部分,提高考核工资,并以比较苛刻的方式导致员工薪酬下降3成,不过承诺年底任务完成会补发前期扣除工资,但由于公司组织调整变动,这样的承诺比较渺茫,这些和签署的劳动合同不符,是否违法
2025-10-01 05:17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是指劳动者在离职后不得从事与原雇主相同或类似的工作,其目的主要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然而,在本案例中,您提到的公司在未征得员工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改了员工的工资组成,这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同时,该公司通过设置较高的考核工资来减少员工的实际收入,这也构成了对员工权益的侵犯。 此外,关于公司的年终奖承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一种补偿措施,但这种承诺如果没有实质性的执行保障,也可能会被视为一种不诚信的行为。因此,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