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连锁快捷酒店上班,领导要求我们销售会员卡,如果销售不出去,就要扣钱,请问这样合法吗?
12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在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如确实无法达到销售目标,则商家应退还相应的款项给消费者,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弥补消费者的损失。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您认为自己无法达到销售目标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造成的,您可以据此主张解除合同并请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和相应利息等费用。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发生纠纷,建议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