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单位职工,休产假期间,公司部门调整为市场化操作(按计件核算工资,单位承担部分的保险算个人费用,从工资中扣除),我休假期间的单位承担部分的保险也需我个人承担,请问律师这样合理吗?
2024-12-04 05:34您在休产假期间享受了国家规定的产假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2条的规定,“女职工产假一般不少于九十天”。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关于您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企业应当保障员工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因此,在产假期间,企业应确保员工的工资不受影响,并且不应要求员工支付与产假相关的个人保险费用。如果企业坚持要进行这样的操作,那么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需要重新审视企业的行为是否合法。 建议您与所在的企业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反映情况,以便得到更进一步的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