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是司机,却外带搬运,合法吗
2025-03-18 14:4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搬运工不属于正式员工,应按照《劳动民法典》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写明“搬运工”这一职务,可能被视为非法或不正当的雇佣关系。 如果您认为自己处于这种不合理的雇佣关系中,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对方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并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帮助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