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去年八月五号到公司上的班,到现在已经有一年多了,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为我办理其它保险,现在家里有急事急需急辞工回去,我该怎么办?今天发上个月工资,财务说我这个月请了半个月假,工资要压到下个月十五号才发,请问这合法吗?
2025-03-18 16:08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劳动法中的相关条款。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在八月份开始工作但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能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其次,关于是否可以离职的问题,如果您的工作合同尚未到期且未达成解除协议,您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提前30天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您有权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至于请假和工资发放的问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也不得以各种名义变相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因此,如果您的工资被延迟支付,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您尽快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如果情况复杂,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希望您能够早日解决这个问题,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