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7年十二月份跟老板辞职的,但是老板一直不让走.同时也拖着工资不发.(2017年5月份的押金1000元.2018年1月份的剩余2000元.一共3000元).到2月二十几号我因为生病的原因.加上有过年休息.店里也有同事心想着快好了就去上班.后来老板给我父母打电话跟我父母吵.我一生气就没去了.3月份去找他要工资.他说我一声不吭就走了.他也不知道.但是我有聊天记录他是知道的.然后他又说2017年九月份少鞋子了.现在工资也不给我发.我这两天也找他聊天了.他一直说他少鞋子的事.但是如果真的少鞋子.他为什么九月份还给我发工资呢.当时可以直接说少鞋子阿.非要等到我去找他要工资他才说.请帮忙!谢谢.
18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在2017年离职后,老板一直未支付剩余的工资和押金。您曾经多次向老板索要工资,但老板声称是由于公司经营困难导致少发部分工资,并且表示会尽快补发。 然而,在2018年1月份,您发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没有改善,反而更加糟糕,这可能意味着老板并未完全遵守之前的承诺。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与老板进行直接沟通。尝试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与老板沟通,明确表达您对工资和押金的诉求,并要求其立即支付。 建立证据链。收集相关证据,包括聊天记录、工作证明等,以证明您曾多次向老板提出工资和押金的问题,并且老板也曾承认过这个问题。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寻求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或者将情况告知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求他们介入处理。 求助法律专业人士。如果您认为自己无法独立解决此问题,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任何行为都应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避免因不当行为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希望上述建议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