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公司工会运动会受伤,伤到腿筋,并且做了手术,第一时间通知了公司,但公司回复工会活动属于自愿参加且不算工伤,休假4个月没有开工资,现已上班,已经5个月了,请问我这种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内,是否可以找公司协商给予医疗补助
2025-02-19 19:31首先,您在公司的工会运动会上受伤并接受了手术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您的情况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工会组织是企业的代表之一,在处理劳动关系方面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认为公司未能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其作为雇主的责任,您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关于工资待遇的问题,如果公司拒绝支付您的工资,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提起劳动争议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总之,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工伤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生活费等。同时,也建议您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