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在一家酒店上班,但是酒店最后改革,后厨包出去,对我们进行了一个合同解除,但是我作为一个在酒店工作12年的员工,这样解除合同的话,有没有一些劳动补偿?解除后我在包厨手里工作了大半年,意思是,还是在酒店工作,只是从合同工变成零时工了,在这期间酒店还一直在给我交社保,现在是说国家政策,不能一月份就不能交了,这样酒店合理吗
4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定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如果你认为你的合同被违法解除了,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你相应的赔偿金。 至于你提到的问题,关于社会保险的中断和重新缴纳的问题,这个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如果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已经为你缴纳了社会保险,并且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那么公司有权要求你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不过,具体的处理方式还需要参考当地的劳动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总之,如果你对公司的做法有疑问或不满,建议尽快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办法。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申请劳动仲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