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突然提出要竞聘上岗,从提出到开始竞聘仅几天时间,竞聘不上的要转到其他岗位,请问一下这个合法吗?
4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因此,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同意将竞聘结果作为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条件,则该行为并不违法。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要求竞聘失败者立即离职,并且没有给予合理的补偿或赔偿,这种做法可能违反了法律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劳动者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了解自己的权益并采取相应的行动来保护自己。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工会或其他组织获取帮助和指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