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家外企的业务人员,我在从事业务的3年中,公司要求我们和客户定期对账,我将客户的对账单取回,但是账目上有3-4万的差异,现在提出离职,公告以账目有差异为由要求我赔偿,双方合作一直公对公,没有私人经手钱,这种情况下应该属于工作失误吧,本人不需要赔偿吧
23天前在您的情况下,如果账目存在差异且您已按照公司的规定取回了对账单,并且双方的合作一贯是公对公,那么通常情况下,这种情况不会被视为工作失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除非有明确的约定或者特殊情况,否则个人责任不应基于账户余额的不一致来确定。 如果您已经履行了所有必要的职责并提交了对账结果,请考虑以下几点。 您可能需要提供详细的工作记录或证明文件,以便支持您的说法。 如果您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职尽责地完成了任务,而账目上的差异是由其他因素导致的,例如错误的计算或未收到的部分款项等,这些都可能是减轻或免除您的责任的因素。 在某些情况下,您可以寻求第三方的协助,如会计师或其他专业人士,来评估账目的准确性。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重要的是要保持清晰、客观和专业的态度,确保所有的信息都被准确无误地传递给对方,并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同时,及时与雇主沟通并寻求他们的意见和支持也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