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遇到的问题是 签的劳动合同是3000,实发工资3000➕ 我们是十号发上个月工资 老板七号给我们说要降薪 上个月和这个月都降为3000, 过来两天后告诉我们公司经营不利 被另一家公司收购,去另一家公司做的工作与本职工作严重不符 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们 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5-07-30 19:25尊敬的客户。 您的情况确实非常复杂,涉及多个方面。首先,您有权要求雇主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您本月及之前的工资,并且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其次,关于被裁员后的待遇问题,您可以要求公司提供经济补偿金,通常情况下,员工在被辞退或裁员时,其工资水平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不得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再次,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新的薪资标准,您可以要求雇主根据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其他合理标准支付您新的薪资。 最后,请注意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如工资单、社保记录等,以便日后维权时使用。 希望以上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