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劳务派遣人员 在一家单位丛2008年至2016年末签了三次合同 2017年二月这家单位解体解除,并在另一家单位办理了入职手续 但到现在劳务派遣公司也没再跟我续签合同 现在这家单位也没和我签合同 但还在劳务派遣公司给我交保险 当时我和单位说了签合同的事 单位说合同没到期 不用再签以免影响交保险 我现在属不属于有合同的 可不可以按没合同要求单位给双倍工资赔偿
2025-03-22 00:45您目前的情况属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2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无论是哪种形式的劳动合同(如劳务派遣协议),都需要双方当事人签署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才能确立劳动关系并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 由于您的情况是在2016年末与原用人单位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后,在2017年初被派遣到新用人单位处工作,且之后未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因此可以认为您当时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结束,而新的劳动关系并未开始。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请在实际操作中遵循当地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最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