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在线咨询工厂不给辞工,我做了一个多月 ,可以要求辞职吗
2025-10-04 18:59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您有权在试用期满前提出辞职。 请注意,如果您的工作是基于合同约定的,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当支付您经济补偿金。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利获得经济补偿金,请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并保留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如果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