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生病9月请假一个月,月底发放8月工资,被用人单位告知,因9月没有出勤天数,所以暂缓发放8月工资,同时8月的保险公积金,必须自己缴纳企业部分和自己部分,共计1190元,工资发放时间是回用人单位上班15天后。
2025-01-24 06:08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的规定,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因此,在您患病且符合病假规定的情况下,您的雇主应按国家规定支付相应的病假工资,并不应对您未提供正常劳动的部分进行扣减。如果您对单位的行为有异议,建议您与单位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