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一所民办幼儿园上班,由于幼儿园的场地问题,教育局不让办了,因此我们这些老师就下岗了。但是这个老板还有一个幼儿园。在6月份的时候,我们那个地区公办幼儿园招老师,老板一个劲的让我们去面试,还说一定行的,还跟我们说会把我们的资料给教育局的,会安排好我们的工作的,于是我们去面试了,可是结果是我们都没能进入公办。于是我们找老板,老板说我们自己要走的,可是我们从来没有说过要走的话,她说那个幼儿园已经满了,意思就是不要我们了,那我们没有工作了,让她赔偿点损失,她说我们自己要走的。那么这个情况,我们能不能申请仲裁
29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与雇主进行协商。尝试直接与该老板沟通,表达您对当前状况的感受,并提出您的要求和期望。 联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他们有权了解并处理类似的情况,并提供相关的帮助和支持。 尝试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由专业的调解员或仲裁员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为您主持公正裁决。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上述措施都无法解决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确保您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因过激的行为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解决方案,保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