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外包驻点的领班公司赋予我招人的权利,于是一名同事走了然后我把我哥给招进用人单位了!打卡考勤是用人单位的,但是每月发工资是以拍照拍我们自制的考勤发给公司为准,然后把工资打给我由我发放给大家!但是我是用走了的同事的名字顶替了我哥大概有五个月了没出任何问题呀!现在不做了公司知道了要追究我们,可以追究什么责任了?
2025-05-14 07:13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争议和法律责任的问题。首先,您作为领班,在雇佣他人时应确保其符合公司的招聘标准,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其次,关于工资支付方式,如果公司按照打卡考勤进行工资结算,那么员工有权要求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工资。此外,如果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劳动保护,如社会保险等,则可能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 在处理此案件时,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保存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照片、聊天记录等。 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寻求帮助解决纠纷。 尽快与公司沟通协商解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如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最后,请注意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行为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