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 去厂里工作面试的时候跟我说要收厂服押金100 后来说那个押金是不退的 收了我100块给我开了张“劳保用品”的发票 这个合法吗?我有权利讨回押金吗?
回答数:4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不得要求收取任何费用。因此,你有权要求退还押金,并且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你认为押金不合理,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建议你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录音、照片等,以便于证明你的诉求。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9275 人今日律师解答 47032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