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工厂上班,是一名普通工人,我2018年8月4号入职,现在10月18号这天我跟领导提出了辞职,他们说明天给我回复,我18号上了一个上午就没上班了,17号也旷工了半个班,我这样可以辞职吗,有损失嘛,我急辞工,多谢解答和帮助,
2025-12-16 17:31首先,您应该清楚地知道,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公司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请假制度。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享受带薪假期,并且应当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您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可能会对您的工资、福利等产生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与所在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离职程序和要求。如果对方同意您的辞职请求,那么您可以按照公司的规定申请离职,并领取相应的离职补偿金或赔偿金。 请注意,由于每个地方的法律法规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您详细阅读当地的劳动法规,或者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在提出辞职之前,请务必告知对方您的意图,以便双方都能做出适当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