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6月份入职,做到了8月12日离职,(7月份发了一次工资4000/月)8月12日白天因公司要求星期天加班,没有同意而提出口头离职,晚上公司微信回复我同意我离职,我问是否明天就不用来上班了,公司同意,现10月19日了期间多次向公司要尾款工资(1个月12天5700/元)但公司拒给说我无故突然离职要扣我工资的30%只给我4000元,请问我该怎么办(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2025-02-08 09:27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由于双方并未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您的工作关系尚未得到确认。 您在8月12日已经明确表示不同意继续工作,并且公司也接受了您的口头离职申请。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剩余的工作时间的工资。 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剩余工资并声称按照法律规定扣除一定比例作为赔偿金,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尝试达成一致解决方式。这可能需要您提供一些证明文件,例如考勤记录或与公司的沟通记录等。 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在处理过程中,确保保留好所有的沟通记录和证据,以便将来参考。 请注意,具体解决方案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