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好利来工作,配套发的衣服,鞋,也没有跟我签合同说工服有损坏需要赔偿。但是离职时告诉我从工资里扣,请问合理么
2025-07-01 21:58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权了解工作条件、劳动报酬等事项,并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如果企业未提供这些信息,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此外,《劳动民法典》还规定了员工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计算标准,但具体数额需要依据当地的具体法律规定进行确定。 对于您提到的问题,建议您先与企业沟通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尝试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例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为后续维权提供支持。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