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劳动能力鉴定不服,该怎么办?
2026-01-05 07:53一、申请工伤认定 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的近亲属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或者其他存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规定。 三、依法享受待遇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四、接受赔偿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五、参加工伤保险 按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由该职工所在单位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