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个儿童早教上班,应聘的是文员职位,底薪2500元,但因为还没正式营业,每天只是安排我做一些打扫卫生或开业前儿童游乐设施建设的工作,现在工作满一个月直接给我发信息说不用我去上班了,只给我1500元工资,在这一个月的工作期间他们并没有主动和我谈说这一个月的工资是1500元,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2025-07-20 10:22首先,您需要确认是否签订了书面合同。如果未签订合同,则存在劳动关系的可能性。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 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寻求法律援助,聘请律师帮助解决。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谨慎考虑并采取相应行动。同时,强烈建议在入职时详细了解岗位职责和待遇,并要求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