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帮一家企业打工,做业务,因为公司没有发工资,也没有补助,没有劳动合同,没买社保,然后因为经营不善,导致亏损,公司要我们当时分布在当地的区域人员赔钱,我们不愿意,因为我们没拿工资,货是公司先垫付给我们也没有买保险,社保之类的,做了好几年,结果我们要工资要不到,还要我们赔钱,所以我们就不想还,结果现在说要起诉我们,我想问问合法吗,或者我有没有办法索贿我的工资。在惠州市博罗县,当时写了一张欠条3万多元,说是我欠他们货款的钱。
2024-07-08 02:56根据您提供的情况,首先,公司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未支付工资、未购买社保等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和补缴社保。 其次,公司要求您赔偿亏损没有法律依据,除非您在工作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损失,否则公司不能要求员工承担经营风险。 关于您提到的欠条,如果欠条内容是您在没有收到工资的情况下被迫签署的,且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您可以在法庭上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您的立场。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 收集证据:包括工作记录、工资未支付的证据、与公司的沟通记录等。 2.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未发工资、补缴社保等。 3. 准备法律诉讼: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如果公司起诉您要求赔偿货款,您可以在法庭上提出抗辩,说明您并没有实际占有或使用这些货物,且公司未履行其作为雇主的基本义务。 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