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普通工人,今年8月到泰州厂里上班,9月在车间受了工伤(韧带损伤),当时厂里陪同到医院就诊,医生说是静养就能好,厂里放了病假,到11月5号止,5号当天发信息说让上班不然按旷工处理,但当时因打石膏不能走动没去,然后考虑旷工3天算自离,就签了离职单,当时想静养能好就行,但前天复查医生说病情严重必须做手术,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还能不能找厂里索赔,我给劳动局打电话说是必须要做工伤认定,但我现在马上就要手术,也来不了泰州,这个情况还能索赔吗
2025-03-26 15:13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能需要向雇主提出赔偿请求。如果您认为自己的伤害是由工作造成的,并且您的医疗费用和恢复时间已经超过了您的预期,那么您可以要求雇主支付相关损失。 关于是否需要进行工伤认定,这取决于您所在地区的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您的受伤是由于工作场所的事故或危险行为引起的,您可能会被要求进行工伤认定。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没有明显的证据证明是工作导致的伤害,也可能需要进行工伤认定以获得赔偿。 请注意,您最好与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以便了解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如何最有效地保护您的权益。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如通过劳资协商、调解或者仲裁等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