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在厂里面上班,今天因为不是我的过错导致和别人吵架,别人动手打了我,我报了警,警察解决过后,厂里面的领导说我损害了公司的利益,要我主动辞职。还要扣我钱,请问他们可以扣我钱嘛,或者说,如果可以的话,可以扣多少,谢谢
2025-03-30 03:08尊敬的用户, 首先,我很抱歉听到您在工作场所遇到不愉快的经历。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在工作场所受到人身伤害时,公司应当采取适当措施进行赔偿,并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关于您的问题,我需要明确一点,即“损害公司利益”是一个主观判断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如果员工的行为给公司带来了损失或不良影响,可能会被视为损害公司利益。但是,具体到您提到的情况,是否真的造成了经济损失或对公司的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这需要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确认。 至于扣发工资或其他经济补偿金,这是雇主的权利,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来说,如果员工的行为确实构成了对公司利益的损害,那么雇主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然而,具体的数额则取决于损害的具体程度以及与之相关的法律条款。 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协商等方式解决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诉讼。 最后,希望您能够保持冷静,积极面对问题,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