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4年,有相应合同,索要3个月的工资赔偿,也不发我最后一个月工资,我平均工资8000元左右,底薪3000元,我已经投诉到劳动局,我想委托律师帮我仲裁诉讼。愿意支付相应费用。
2024-06-26 10:50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如果是因为单位违约或违法解除,您有权要求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照您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计算。您工作了4年,所以理论上可以要求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过,如果单位未支付您最后一个月工资,您可以要求补发。 您的平均工资为8000元,如果按照这个标准计算,您可能要求的补偿金额会高于您提出的3个月工资。但具体金额还需根据您实际的合同条款和当地的劳动法规定来确定。 您已经向劳动局投诉,这是正确的第一步。如果劳动局调解不成,您可以选择委托律师进行仲裁或诉讼。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帮助您准备相关材料,代表您进行法律程序,争取您的合法权益。 至于律师费用,这通常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律师的收费标准。您可以与律师协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费用。如果您认为单位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委托律师进行法律行动是一个合理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