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局投诉电话 我叫许明媚,是南京江宁区华宝(吉宝)厂的一名小时工,2018年8月27面试跟东远劳务签3个月的合同期,眼看11月份合同到期了,可以走了,但公司,劳务突然说变成4个月合同期了,没到时间不批离职,家中有事急着回去,这合同突然改了,我本人也不知道啊,太坑爹了,劳务,我当时合同没拍照片,他们这厂牌就是识别卡没照片,没法跟你们上传证据,希望社会还有阳光,帮帮我们这些小时工
2026-01-16 22:57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本案例中,如果用人单位未经你的同意,擅自将你的合同期限从三个月延长至四个月,你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你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首先,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举报。他们会依法对用人单位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你对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你的诉求。 提起民事诉讼。如果你已经走过了劳动行政部门的程序,但是仍然没有得到满意的解决,那么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你应该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以便于后续的维权过程。同时,也建议你在维权过程中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