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药费工厂出了,其他费用不出,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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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因此,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工伤由公司承担医疗费用,并且在工伤发生后及时支付了相应的医疗费用,那么该情况下,员工可能不需要再要求额外的赔偿。但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进行分析,建议您与相关工作人员或法律顾问进一步沟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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