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 补偿一月工资 公司未给付
2024-11-25 03:47在劳动合同终止或依法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未能按照上述规定足额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补足差额部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因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保留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若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请务必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