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某单位半个多月,还在试用期,在某一次外出办公,不慎将脚跖骨骨折,已休息一月有余,单位提出让我办理离职,说等养好后再来上班。请问我这个事情应该怎么处理,本人意愿还是想回去上班。
2024-10-02 02:49首先,建议您与单位进行沟通,了解您的伤情和治疗情况,并说明您希望尽快恢复并回到工作岗位的愿望。如果单位认为您的伤情已经稳定且可以安全工作,您可以考虑接受其提出的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单位坚持要求您在康复后返回工作,而您不愿意等待或无法确保自己的健康状况允许立即回归,则可以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在此过程中,您可以保留相关的医疗证明、病假单等证据,以便为后续的维权提供依据。 最终,您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对未来的期望权衡利弊,做出最合适的决定。同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必要的,但也要避免冲动行事导致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