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工厂的一名工人,前几天中午下班跟同事在外面吃饭喝了点酒,饭后一点多就上班了,到了五点多下班了,打扫卫生的时候,因为地面有水我滑倒了,把腰摔坏了,但是厂家不负责我的医药费,说我喝酒了不属于工伤,但是我只喝了一点,并没有醉酒,我想咨询一下我这算工伤吗,
2024-11-01 15:26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您的腰部受伤可能与您在工作中摔倒有关,因此有可能构成工伤。 然而,如果您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规定或操作规程导致事故发生,可能会被判定为“自残”、“自杀”,从而排除了工伤的可能性。此外,如果您在工作时间外饮酒且未达到醉酒状态,通常不会被视为工伤。 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以证明您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以及是否属于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同时,您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机构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后,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请确保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