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7月6日任职于该公司,入职需交3600元押金,但合同写的是学习基金。老板口头与我交代的是保障金,押金。8月8日由于自身原因需辞职,所以递交了申请。8月11号得到回复,离职可以,但是无工资,押金也不退还。以下是合同内容,该合同只有老板持有一份,员工无。请问我有无希望要回这个押金
2025-10-17 13:52尊敬的客户, 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劳动法中的“竞业限制”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条款。根据法律规定,在您的情况下,公司应当按照法定标准支付您的离职补偿金,并且在您提出离职时,如果双方同意,应该返还您的押金。 然而,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依据当地的相关法规进行计算。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此事,以确保您的权益不受损害。 在此,我们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律师,以便了解具体的规定和程序。同时,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如合同、工作证明等),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法律顾问参考。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和支持。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