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12月份在河北工地干活,把右腿小骨砸断了,老板把我接回山东老家住的院。走的农合,住院费老板出的,出院让我签了一份协议。大致意思是以后有什么问题与他无关给了我20000块钱。我现在还能走工伤鉴定吗。
2025-10-17 13:49您目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因为您的伤害是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发生的,并且已经得到了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记录。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同时,如果您的伤情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则应由专业的医疗单位或机构对您的伤残程度进行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后,应当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不得自行处理;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其职工受到工伤伤害后,仍可享受工伤待遇。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