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2013年改制,但是被改制的职工没有享受到任何改制补偿,单位被一家国有企业百分之六十七控股,承债式收购,请问如今我们职工可以拿回改制补偿吗?
7天前您好!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被收购的企业,其原股东在收购过程中应当享有相应的补偿权利。因此,您的单位被国有企业百分之六十七控股并进行承债式收购的情况下,您作为原股东可能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补偿。 然而,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协议来确定。建议您与收购方或法律顾问详细沟通,并按照当地法律规定获取相应的补偿。 同时,由于涉及法律问题的专业性较强,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