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16年受聘于分包老板和总包方在工地任技术总工、施工员、质检、材料核算等工作。他们看到我的工作经历总包方就让我代替主管工地技术总工的一职同时分包方的工作也要兼任。这个工程是跨年的到16年底差我5.6万元工资没有给完,17年我如果还去就在发给我,可是事情有变甲方不拨工程款无法开工,分包方让我等说发我工资谈的是年薪。到了8月份他们电话通知我不干了让我赶快自己找事,(根据合同约定甲方违约就和甲方解除合同了)。这期间我在新的项目经理岗位已上班20多天,他们又通知我前后2次一个多月和甲方审计对预算,时间长了我的工作也丢了。预算对完了分包方老板也不和我见面工资也不给我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谢谢!
2025-04-02 15:52尊敬的客户。 您所面临的情况确实比较复杂,需要仔细分析并采取相应的行动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首先,关于拖欠工资的问题,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您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补发拖欠的工资,并可以要求加付赔偿金。 其次,关于合同解除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只有当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认为合同解除的原因不符合法律规定,建议保留相关证据,并寻求法律帮助。 最后,对于预算审计的问题,建议您与甲方进行沟通,了解具体原因和解决方案。如果存在不合理的情况,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祝您早日解决问题,恢复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