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您好,我系甘肃省西和县洛峪镇何胡村人,名何七斤,男,43岁。今年2月份经朋友介绍跟一公司在国外务工,其间在工地施工中受伤。现做了伤残鉴定为九级,我出去时走的匆忙跟公司没签合同,现在我的医药费和后续治疗费用及赔偿应由谁负责?
2025-03-24 09:54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您与公司之间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未成立。关于您的工伤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处理。 首先,您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相关的医疗证明材料等。如果被确定为工伤,则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 其次,如果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导致您受伤,您还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赔偿您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最后,如果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祝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