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工地上受的伤,在无锡市梁溪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载调解书,老板和我都签了字,书面上写的是2018年9月15号之前给钱的,如果老板不给钱我应该怎么办?
15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解决问题。 与雇主协商。如果您认为雇主没有按照调解书中的约定支付工资,您可以直接与雇主沟通,说明您的情况并要求其尽快履行义务。 寻求调解机构的帮助。您可以在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相关行业组织中寻求调解服务,由调解员帮助双方进行调解。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记住,任何一方在未得到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改变调解书的内容或条件。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