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离职还要压600元残次品这样合法吗
15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您提到的情况下,如果员工存在上述任一情况,那么公司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关于“残次品”的赔偿问题,这通常被视为一种损失补偿,并不构成直接的经济赔偿。因此,在没有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这种做法可能并不完全合法。建议详细审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提供更多的信息或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