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在一家义乌培训机构工作,工作期间经常加班,但是将近一年了,从未支付过任何的加班补贴,这就算了,上周四早上,我们的正常工作时间是中午十二点到晚上八点,那天早上休息时间有一个培训会,我没有去参加,但是有在正常时间内去工作,结果那个校长竟然打算按旷工处理。我现在打算辞职,但是按照这家公司的做法,之前离职的同事,他们的工资至少会拖欠三个月以上,所以我想咨询一下,下周一我去办理辞职手续的时候,能要求她按时发放所有工资不能克扣并且支付我在职期间所有的加班补贴吗?
2025-04-08 11:26首先,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享受加班费,并且应当得到及时足额的支付。如果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您有权要求补发。 其次,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没有参与培训会,因此不应该被视为旷工。然而,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您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诉,要求公司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并提供相应的补偿。 最后,关于离职后是否能得到全额工资的问题,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公司不履行其义务,您可以考虑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