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辞职 我母亲是某事业单位的临时工。8月20号左右向部门经理提出预计9月1日离职,部门经理以单位要求需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书为由拒绝。请问这样的要求是合法的么?如果我母亲强行离职是否能获得8月份工资? ps:我母亲劳动合同于8月底到期
16天前首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费。因此,如果你的母亲在8月份被要求提供额外的工作,那么她有权得到相应的加班费。 其次,关于你的母亲能否获得8月份的工资的问题,这取决于她的具体工作安排和合同约定。通常情况下,员工需要提前通知公司才能解除雇佣关系,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员工可能会因为无法完成工作任务而被迫离开工作岗位。然而,在这种情况下,雇主有义务向员工支付8月份的工资。 最后,关于临时工的辞职,一般情况下,他们可以随时辞职而不必提前通知。但是,具体情况还需要参考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与公司的协议条款。建议你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或者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