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进公司时规定2个月试用期。但过了2个半月后我申请转正,公司以不合适该岗位为由辞退我,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试用期后公司应该按转正工资支付吧?谢谢!盼复
2025-01-19 18:56尊敬的客户。 您好! 关于您所询问的问题,您的工作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了试用期和转正流程?如果存在明确约定,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在试用期内解除员工职务应当提前通知或者在试用期内结束前给予适当的补偿。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认为您不适合当前的工作职位,并且按照公司的决定进行解雇,这通常被视为一种基于事实或合理理由的行为。然而,公司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其决定,如您的实际表现与招聘广告描述不符等。 此外,如果您已经通过了试用期,按照公司规定,公司应当按照转正后的标准支付您相应的薪资。因此,即使公司未能在试用期间内为您提供转正机会,也应按照转正后的薪资标准支付您相应的工作报酬。 请您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文件记录,以便在必要时向有关机构寻求帮助。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