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们这里白天八小时制,加班从来没有加班费,还强制性加班这样合法吗
回答数:772
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确实存在加班现象,那么您有权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获得相应的加班费用,并且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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