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7年8月份因为违纪被公司开除,另外又对我进行罚款5000元,这5000元是在未结算工资中扣除。但是到2018年4月,剩余的工资还是没有发给我。请问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这5000元我能不能拿到呢
8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您的工资尚未结清,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并且在劳动仲裁程序中主张追回未发放的工资以及因迟延支付工资而产生的利息损失。同时,关于您提到的5000元罚款,如果您认为这是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与事实不符的,也可以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主张撤销该罚款决定并要求赔偿。 请注意,具体操作时建议您先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证明、工资条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详细的解答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