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外卖员,我工作在上海,我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浙江海宁的一家劳务派遣公司,没有为我缴纳社保,我是今年初进的公司,如果我现在辞职,有什么方法可以让公司帮我补缴社保。我是去找海宁社保局还是去找上海社保局,如若他们两地社保局互相扯皮该怎么处理呢,按照法律规定我的事件该找哪里,应该谁负责,谢谢了!
2025-04-06 22:09首先,感谢您对您的工作的关注和理解。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由派遣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您现在决定辞职,并希望继续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建议您直接联系上海地区的社保局进行咨询和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来说,您可以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或者其下属的各区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查询具体的办事流程和所需材料。 至于如何解决两地社保局之间的争议,通常情况下,双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未果,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最后,建议您在处理此类事务时保持冷静,尽量避免情绪化,以免影响到后续的解决过程。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