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从4月22号开始上班到今天(5月4号),在一个月的试用期内,中间没有跟我协商,调到了其它的岗位,感觉管理乱,要离职,但是老板只打算发给我80%的工资,这合理吗?,可以维权吗?
2025-07-20 12:24尊敬的用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有权要求公司提供与其工作内容和岗位相对应的劳动条件,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如果您的工作安排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违反了公司的规定,您可以向公司提出异议并要求改善。 关于您提到的工资支付问题,如果您认为公司提供的报酬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标准或者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您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您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资条、工作记录、同事证言等,以便于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同时,为了避免冲突升级,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友好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最后,请务必注意保护个人隐私,避免泄露敏感信息,以免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