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53:53 您好,我目前是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之前签母公司合同一直在子公司上班,现在怀孕三个月,公司要把我调回集团工作,由于上班比较远,加上孕期反应,我根本不想被调回去,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办,谢谢
回答数:727
根据《劳动民法典》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您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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