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今年八月份入职但是没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包括试用期合同,现在11月份了一直没转正,社保公积金也一直没有给我缴纳,如果我辞职或者公司以任何一个理由辞退我,我都有哪些权益能得到维护呢?
2025-02-24 17:35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在工作期间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情况,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您没有收到正式的劳动合同,则可能被视为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问题,这些是国家强制性要求的福利项目,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提供。如果您发现公司没有为您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举报。 在离职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建议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 最后,请记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要保持冷静,理性应对,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有需要,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