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工资赔偿标准,我签了三年合同,现公司要我辞掉原先定的三年合我,改签另一公司合同,我不同意,我想工作地点不变,公司不变,为什么叫我改签合同,公司就不安排我工作,我是2016年12月17日入职,20l7年5月l1日不安排工作,公司每月十五日发工资,我劳动仲裁能算多少钱,怎么算。
6小时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在2016年12月17日入职,并于2019年5月11日被通知不再安排工作。在此期间,您未收到任何关于是否继续工作的通知或解释。因此,在此情况下,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因未提供正常工作而产生的损失。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工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如果员工因未得到合理的工作安排导致收入减少,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80%进行补偿。 -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 \[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left(第一个月工资+第二个月工资+...+第十二个月工资\right)/12\] -实际损失。将上述平均工资乘以80%,即为您的实际损失。 -加班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班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包括基本工资、加班时间的双倍工资等。 -经济补偿金。若公司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未依法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等,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请记得保留所有与离职相关的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交接记录等,以便在仲裁过程中提供有力支持。祝您维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