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保安公司签了一年合同,我干了一个月我不想干了,我跟他离职,合同上签着是3200一个月,我走的时候说2800还不能立马走,还给我扣出了100元的考保安证的钱,800元的介绍费,总共我干了一个月下来只剩下1900元,我想立马走,他们说立马走没有工资,我想咨询一下
2025-03-10 14:38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这个情况下,您可以立即向雇主提出辞职,并要求得到您的剩余工资和所有未使用的假期时间。您也可以要求雇主退还您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保安证费用和介绍费。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与雇主协商,看看是否可以达成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案。如果您坚持要立即离职并且不接受任何补偿,那么您可能会面临法律后果,例如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最后,请记得保留所有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工作证明等,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