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在就职哈尔滨太子乐乳业有限公司郑州办事处,负责平顶山区域城市经理,本人于2017年12月份入职至今,上岗后没有签订任何劳务合同,从12份到今年六月份工资发放正常,从七月份发工资就不对了,工资标准看附件,七月份只收到了两笔钱,一笔是我五月份的差旅费报销费用1118月,另外一笔是六月份工资1500元,询问公司财务后得到的回复是六月份任务没有完成只发1500元,但是任务和工资没有任何关系,没有完成任务只是没有奖金,就是像这种情况如何维权。
2025-10-03 19:07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哈尔滨太子乐乳业有限公司郑州办事处工作期间,未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关于工资发放的问题,如果公司未能提供明确的工作量或业绩考核指标来确定员工的薪资水平,那么公司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或者绩效奖金。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做法不合法,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日后申诉时使用。